按照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(zhì)管理辦法》(中國氣象局令第31號)和《雷電防護檢測資質(zhì)評審細則》(氣發(fā)〔2016〕29號文)要求,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(zhì)評審委員會于8月中旬組織召開了資質(zhì)評審會。經(jīng)我局審查,現(xiàn)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:
擬認定安徽省天順防雷檢測有限責任公司、安徽升輝檢測有限公司、安徽鴻安檢測有限公司、黃山雙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、安徽遠洲工程咨詢有限公司、安徽雷新防雷檢測有限公司、安徽宜控科技有限公司、安徽人和防雷檢測有限公司、合肥博爾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合肥天平電子技術有限公司、安徽華容檢測認證有限公司、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安徽有限公司、安徽中誠建工程質(zhì)量檢測有限公司、馬鞍山市中鑫工程質(zhì)量檢測咨詢有限公司、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安徽久安地震勘察有限公司、安徽天玄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單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乙級資質(zhì)。
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(nèi)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本次公布結果有異議的,可以書面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。個人提出異議的,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;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,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。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聯(lián)系方式。凡匿名異議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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